质监发[2017] 038号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陕西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7】3号)文件精神,我校以下专业须在今年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1 |
机电学院 |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 |
2 |
计算机学院 |
080905物联网工程 |
3 |
体育学院 |
040201体育教育 |
4 |
艺术学院 |
130405T书法学 |
请有关学院按照省学位办【2017】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对照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指标体系,结合上学期学校组织与审核的专家意见,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一、提交的材料
2017年3月24日前正式提交如下材料(教3-215):
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八份,院系意见签字盖章,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17年3月24日)
2、专业自评报告(一式八份)
3、专业培养计划(一式八份)
4、教学大纲(一式一份)
5、其它支撑材料(结合本专业申请表内容,提供如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考试试卷、规章制度等支撑材料,要求列出清单)
6、汇报PPT
二、审核的程序
学校将按照省学位办要求在3月30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申请单位(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2、专家组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情况、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等方面,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3、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图书和后勤保障等设施;
4、分别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
6、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7、向申请单位反馈评审意见。
三、其它事项
根据审核程序,专家除听取汇报、评阅材料、提出质疑之外,还有进行如下环节:
1、 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2、 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图书和后勤保障等设施;(每专业准备1-2个实验室参观)
3、 分别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每专业5名学生代表,以大三、大四为主;每专业5名教师代表,教授1名,助教1名,讲师3名)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指定一名专门联络人,负责以上活动的安排和落实。于3月24日同材料一并将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上报(附件4)。
请各相关专业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评审地点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海涛 8617308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7〕3号
2、《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
3、《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请表》
4、座谈、考察信息表
5、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参考)
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