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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7-03-15 16:55 质监科  审核人:

                                质监发[2017]  038号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陕西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7】3号)文件精神,我校以下专业须在今年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1

机电学院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

2

计算机学院

080905物联网工程

3

体育学院

040201体育教育

4

艺术学院

130405T书法学

请有关学院按照省学位办【2017】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对照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指标体系,结合上学期学校组织与审核的专家意见,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一、提交的材料

2017年3月24日前正式提交如下材料(教3-215):

  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八份,院系意见签字盖章,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17年3月24日)

2、专业自评报告(一式八份)

3、专业培养计划(一式八份)

4、教学大纲(一式一份)

  5、其它支撑材料(结合本专业申请表内容,提供如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考试试卷、规章制度等支撑材料,要求列出清单)

6、汇报PPT

二、审核的程序

学校将按照省学位办要求在3月30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申请单位(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2、专家组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情况、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等方面,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3、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图书和后勤保障等设施;

4、分别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

6、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7、向申请单位反馈评审意见。

三、其它事项

根据审核程序,专家除听取汇报、评阅材料、提出质疑之外,还有进行如下环节:

1、 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2、 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图书和后勤保障等设施;(每专业准备1-2个实验室参观)

3、 分别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每专业5名学生代表,以大三、大四为主;每专业5名教师代表,教授1名,助教1名,讲师3名)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指定一名专门联络人,负责以上活动的安排和落实。于3月24日同材料一并将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上报(附件4)。

请各相关专业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评审地点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海涛  8617308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73号

2、《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

3、《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请表》

4、座谈、考察信息表

5、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参考)

                                                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参考).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座谈考察信息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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