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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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教学楼内散发商业广告的通告
2018-09-30 11:44   审核人:

近期发现部分学生在教学楼内大量散发商业广告,严重扰乱教室环境,干扰正常教学活动。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对在教学楼内散发商业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定严肃处理。

请广大师生监督、举报,共同维护我校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

举报电话:86173110

特此通告!

教务处 学生处 保卫处 总务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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