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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总结的通知
2017-03-23 14:55 实践科  审核人:

教务发[2017]044号

各教学单位:

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陕教〔2017〕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运行计划安排,请各单位上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校内、校外实习计划。并对上一学期的实习进行总结,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实习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我校要加强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

1完善制度

要求各教学单位结合文件精神制定或修订本学院的《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协议及保险要求

为确保学生实习教学顺利实施,对学生集中实习,要求必须和实习单位签实习协议;学生分散实习要求必须有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同时,各教学单位要为实习学生、教师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各单位必须做到“无协议不实习”、“廉价劳动力不实习”、“专业不对口不实习”、“有安全隐患不实习”、“无保险不实习”。

3教师职责

原则上要求每个班配备的1名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多个班在一个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数目可酌情减少,教师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加强实习教育

学生实习前,由教学单位派人和实习单位加强联系,协调、介绍学生的基本情况。 在单位的领导下,学生干部作好领或购实习教材材料和工作服等的准备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性教学。

5严格考核

主要考查实习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方可获得学分,并计入学籍档案;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重点考查实习期间教师开展业务指导、日常巡视、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情况,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指导教师责任;对实习单位的考核,重点考察实习协议执行情况,对违反实习协议的,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实习安排。

二、上报实习计划

1、各教学单位根据实习类别合理安排实习计划,填写“ 西安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表”(附件一),并由单位汇总填写“ 西安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二)。

2、实习计划必须与执行计划一致,实习地点暂不能确定的,实习时间必须上报,以后地点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3、若实习地点与计划填报的有变化,请把变更后的地点报教务处。

4、希望各教学单位做好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规划,积极开拓新的实习基地。

三、实习总结

2016-2017第一学期的实习已经结束,请各单位结合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表”(附件三)。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有实习计划的单位列表

实习专业

班级

实习课程名称

实习时间

指导教师

产品设计

131212-15

生产实习

4-5周

任娟莉等

环境设计

14120205

艺术写生

1-3周

王光奎

环境设计

14120206

艺术写生

1-3周

邢程

环境设计

14120207

艺术写生

1-3周

张斌

环境设计

14120208

艺术写生

1-3周

洪涛

环境设计

14120209

艺术写生

1-3周

高有宏

书法学

14120413-14

艺术写生

1-3周

于唯德

靖长恒

动画

131218-19

专业生产实习

14-15周

齐江华

自动化

130401-403

生产实习

1-3

吕志刚、郎宝华等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30415-421

生产实习

1-3

吕志刚、郎宝华等

生物医学工程

130422-23

 生产实习

8月28日-9月11日

廖福元

土木工程

130714

企业实习

 

张玉

土木工程

15070101-06

测量实习

18、19周

王晓乾

土木工程

15070409

测量实习

18、19周

王晓乾

城市规划  

120712-14

生产实习

7月4日-18日

刘勇

城乡规划  

16070205

土木工程认知实习

2017.1.2-1.8

吴佳妮

城乡规划  

 14070211

 测量实习

2017.1.2-1.8

 王磊

各专业

各班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教学实习

9月-12月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体育

各班

教学实习

9月-12月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各班

教学实习

9月-12月

体育学院

三、上报时间

请于2017年3月31日(周五)将各单位制定或修订的《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本学期实习计划及实习协议复印件、实习总结纸版交到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3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332975@qq.com.

 教务处

2017-3-22

附件【044-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及2016-2017第一学期实习总结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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